关于结业学生限期重修不合格课程的通知
各结业学生:
为保障结业学生的合法权益,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、换发毕业证书,根据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北艺教发〔2023〕34号)第四十一条规定:“结业的学生,在最长学习年限内,允许在结业后申请重修不合格课程,重修合格达到毕业要求,准予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。”现就结业学生重修不合格课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位相关学生高度重视。
一、重修适用对象
本院2024届、2025届结业学生(即已取得我校结业证书,且仍在结业后两年修业期限内的学生),其结业原因系存在不合格课程,未达到毕业学分及相关要求,均可按本通知规定申请重修不合格课程。
课程查询可登录我校教务系统平台(https://iwglxt.sszss.com:8443/iwgIxt)查询自己所修课程的成绩情况。
二、重修方式
(一)毕业论文重修
跟随2026届哲学专业学生参加《毕业论文》课程,完成课程的基本环节,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。
(二)插班重修
凡当学期已开设正常教学班的课程,首选插班重修。学生按照规定办理重修申请手续后,跟随开课班级的同学听课。如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其他重修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,无法听课时,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对重修课程的掌握程度申请课程(理论)部分免听,课程免听需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报二级学院、教学部审批,但学生须完成实践性环节的学习任务后方可参加考试。
三、重修的办理
(一)申请与缴费
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重修申请,按照要求填写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在北艺智苑APP上缴纳重修费。每门课程每学分收取180元重修费,交完费以后将收据流水号填写到重修申请表上相应位置。重修费由财务处按规定统一收取,学校统一管理。
(二)重修安排
学生交费后需将重修申请表交给学院教务办公室,学院核查相关信息和交费收据,并根据学生情况做好重修教学安排。
(三)重修申请时间
本学期申请截止时间:2026年4月10日18:00
四、时间提醒
2024年6月取得结业证书的往届学生,按规定应于2026年6月前完成重修;2025年6月取得结业证书的往届学生,按规定应于2027年6月前完成重修。请各位结业学生务必确认自身结业时间,合理安排重修计划。
五、换证相关说明
结业学生完成全部不合格课程重修且成绩合格,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后,可申请办理结业证换发毕业证;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
六、咨询联系方式
为便于各位学生咨询相关事宜,现将我院教务办公室相关老师联系方式公布如下,请各位学生按需咨询:
吴老师QQ:3261671760,办公地址: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东校区综合楼104室。
哲学学院
2026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