舞蹈教室管理制度
为加强舞蹈教室的管理,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,充分发挥舞蹈教室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,特制定此管理制度。
一、所有舞蹈教室由舞蹈学院对其使用、卫生、秩序等进行统一管理。
二、进入舞蹈教室时,应先检查室内设备把杆等是否有损坏,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实验室办公室报修,若未报修,检查时出现问题由上次课使用者负责。
三、进入舞蹈教室应更换舞蹈专用鞋,严禁穿高跟鞋或钉类鞋进入。同时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,并摆放整齐。
四、爱护公物,不得乱涂镜子、地胶及地板等,不得坐在把杆上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五、上课期间舞蹈教室卫生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,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,严禁在教室内抽烟、随地吐痰、乱丢纸屑等杂物,下课后室内垃圾入垃圾篓,并关好门窗,关掉功放音响、空调和电灯等设备设施。
六、坚持卫生轮班制度,定时打扫教室,清洗教辅器具,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,由各班级负责人检查、落实。
七、爱护舞蹈教室内各种器材,室内一切教辅、消防安全等设备,未经老师同意,不得擅自挪用。所有设备、器具,不能擅自外借。
八、更换的衣服放入指定的衣柜中,课后舞蹈教室和衣柜内不准存放任何私人物品,更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,如有遗失后果自负。
九、以上所有管理制度由舞蹈专业教研室负责解释。
舞蹈学院